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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检查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情况
(通讯员  赵图)2007年3月26日至4月6日,由师市发改委牵头,监察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2004年至2006年报批了经济适用房计划的兵团六建、华域房产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广播电视局、天宏房产公司、天一苑房产公司、兵团勘测设计院、天业股份公司、粮食局第二粮库、申晖物业公司、金石建筑工程公司、绿青房产公司、农八师152团(建安公司)等13个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广播电视局、党校、石河子玛管处等单位的集资建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对财务凭证、走访或电话调查的方式,对各单位2004年至2006年经济适用房的计划落实、建设进度、销售情况、销售价格进行了检查,  了解了经济适用房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调查了天然气入户工程费、有线电视入网费、房产证工本费、房屋维修基金、契税、门牌证等相关代收费的情况,并对部分单位建筑成本构成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一、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基本情况2004年至2006年,师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187342.58平方米,现已竣工119055.69平方米,在建工程22129.29平方米,其余待建。经济适用房相关优惠政策基本落实到位,  以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例外;兵团六建为驻石单位,相关优惠政策未全部享受。已经竣工的经济适用房除天业股份公司外基本销售完毕,天业股份公司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全部作为公寓安置新招技术工人,未销售。各单位2004年、2005年竣工的经济适用房均能严格执行  “师市~[2004]9号”会议纪要确定的指导价格,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基本能够执行规定标准。二、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2006年几乎所有单位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都超过了“师市纪 [2004]9号”会议纪要确定的指导价格,最高达1260元/平方米。各单位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超过规定指导价格的原因主要有:1、以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费用高于划拨土地的费用;2、拆迁补偿费安置费较高;3、2005年开征的营业税增加了成本;4、部分单位采用了外墙保温等新技术、新材料致使成本增加;5、2006年建筑安装工程费较高。其中:兵团六建和华域房产公司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了重新核定房屋销售价格的报告,华域房产公司取得了批复。三、集资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对一些单位集资房建设、销售情况的调查发现,各单位集资建设的住房,有对外销售的情况,销售价格内外有别, 2005年的销售价格从1140-1250元/平方米不等,2006年的销售价格从1250元-1298元/平方米不等,均高于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集资房销售价格既高且乱的原因有土地费高、拆迁补偿费安置费高、建筑成本高、营业税增加成本、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增加成本等因素,最主要的是各单位没有认识到集资房也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没有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四、经济适用房、集资房销售中的问题因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不愿购买顶楼,各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都遇到了顶楼滞销的问题,造成空置;集资建房还存在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不足,形成房屋空置的现象。对这部分空置房,经济适用房和集资房建设单位为尽快销售出去,往往审核把关不严,销售给了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高于经济适用房指导价对外销售,扰乱了经济适用房市场秩序。五、意见和建议、整改措施2006年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至今没有制定是2006年各单位经济适用房房价混乱的主要原因,应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前提下,单独核定各单位的销售价格,实行多退少不补。应当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严肃查处2005年集资房价格违法行为,责令2006年集资房建设单位报送成本资料,按经济适用房价格政策单独核定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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